首页 > 旅途生活

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江苏省人力资源系统

江苏政务和江苏人社有什么不同

江苏人社系统将业务事项网上办理作为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重要方式,同步搭建了以移动客户端、自动服务终端、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一体机为载体的公共服务系统,融合线上信息系统和线下窗口服务,实现“有形窗口”和“无形窗口”并轨,保障群众不受工作时间、实体大厅的限制,享受到全天候的便捷服务。

人社服务具有面广线长、基层占比多、服务平台多等特点。为此,江苏将面广量大的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劳动监察、社保卡管理等8个省集中业务系统,推进就业服务、人事人才等自建系统在省市之间形成有效衔接,打造“一单登记、一票征收”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值得一提的是,江苏人社系统还与省电子政务、财政、*、工商等部门以及合作银行等联网运行,初步实现全省跨地区、跨业务、跨渠道的数据集中比对和共享应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可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共就业服务网、*江苏企业家网、江苏人才网、江苏IT人才网查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3日(9∶00-11∶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人才市场(南京市广州路21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须由工作单位或*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和面试的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前一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的规范、程序和标准进行,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分。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江苏公共就业服务网、*江苏企业家网、江苏人才网、江苏IT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招聘岗位明确的使用方式办理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手续,公开招聘的高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按照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事业进编人员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负责管理;非在编聘用人员统一在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派遣人员统一由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行人才派遣制度。

所有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八、工资待遇

事业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工资制度执行;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工资制度执行。

九、招聘政策*

025-83338103(人事处)

025-83271782(省劳动监察总队)

025-83233809(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职业介绍中心)

025-83347360(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5-83271793(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5-8327604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025-8333812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12333咨询中心))

025-83271773(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25-83238882(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025-83271711(工伤保险处)

025-83236024(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十、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025-83276087。

附件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省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省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省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

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

引留学人员来本省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省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和省级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

本文链接:http://www.donglihc.com/html/87965029.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