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黑龙江省造价信息中心)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有关税款和建设期间*利息。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承发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市(行署)、县(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省农垦系统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农垦总局负责。
*所属有关部门在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负责制定本专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并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造价工程师和助理造价工程师的从业资格进行管理。
计价依据的制定、修订、补充和解释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第六条计价依据主要包括工程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概算指标)、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补充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人工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调整规定等。
*所属有关部门在本省执行本专业的计价依据时,其人工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以及有关费用,应当遵守本省的规定。第七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应当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投资估算指标、有关规定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
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应当作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第八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范围内,根据概算*原则、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以及有关规定*。
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应当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应当在批准的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范围内,依据施工图、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规定*。第十条建设工程招标标底应当根据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计价依据和有关价格变动等因素,结合本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第十二条非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造价,由承发包双方在按照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价格变动等因素,按照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第十三条招标工程或者非招标工程,均应当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依法约定工程造价,明确有关工程造价调整内容,并报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和集体投资工程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查,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应当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进行*。
施工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所涉及到的工程造价签证,应当是有承发包双方代表或者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的书面材料,否则无效。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竣工结算,均应当按照*规定由有*资格的单位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发包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比较复杂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经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延长竣工结算时间。第十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制度,禁止垫款施工。
发包方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15日内,向承包方支付不少于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25%的预付工程款。
发包方应当在工程开工后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编号: FJ0601G22091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东县人民*文件以鸡发改发【2021】159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单位为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鸡东经济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功能保障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3 计划工期: 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建设地址: 鸡东经济开发区
2.6招标范围:完成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建设规模:总点地面积 5.24公项,分为商务配套区、车辆维护中心、商业服务区以及加油加气服务区四个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2.8招标控制价: 22497.807477万元
2.9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2022年6月-2022年8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具有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各专业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2022年6月-2022年8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以证明没有拖 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年或次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应无连续亏损;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在“信用*” (**creditchina.gov*/)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 用信息报告; (以“信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截图时 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投标人自行通过*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高级检索: 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近 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 在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 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
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2年 09 月 16日 20 时 00分至 2022 年 09 月 23日 23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投标文件制作*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作视频、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 月 08日 09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2年10 月 08日 09 时 00 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 前, 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交易平(**hljggzyjyw**/),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 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 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投标。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 4009980000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ljggzyjyw**/)
9. 其他
9.1 根据黑建造价【20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书面异 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
监督单位: 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 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邱冬冬
电 话: 155460793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 88号四楼阳光厅
联 系 人: 李先生
*: zhongjingguoji@VIP.163*
电 话: 045189576555
黑龙江省人民*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令
(第6号)
《黑龙江省人民*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业经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省人民*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张左己
2004年12月28日
^^黑龙江省人民*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要求,省人民*决定,保留104项省*规章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64项省*规章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一、保留省*规章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省地税局
1减税免税审批黑龙江省实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2
纳税人改变房产用途的
变更登记黑龙江省实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
3
减税免税审批
黑龙江省实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
则4
定期减税免税审批
黑龙江省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细则5
申报纳税登记
黑龙江省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细则省工商局
6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登记黑龙江省企业兼并承包租赁经营经济性质的认定及登记注
册暂行办法省财政厅
7
减税免税审批
黑龙江省实施《*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
规定》办法8
纳税缓缴审批
黑龙江省实施《*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
规定》办法9减税免税审批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10退税审批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省经济
委员会
11黄金矿产准采证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12勘探期采矿审批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13企业生产条件审批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14采矿许可黑龙江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5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设计和竣工验收许可黑龙江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6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许
可黑龙江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省发改委
17参与竣工验收黑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18参与控制用地审批黑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19国防交通物资管理黑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省商务厅
20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
审批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省人防办
21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和建设费减
免审批黑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省畜牧局
22
饲料生产企业资格审查
登记黑龙江省工业饲料管理暂行办法
省地震局
23
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
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
设防要求的确定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省国土
资源厅
2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
资质核准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25
在*、省、市、(地)
级地质自然保护区内开
展教学、科研、旅游等
活动计划认定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26
本文链接:http://www.donglihc.com/html/87962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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