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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才网?咸宁招聘信息网

咸宁市人才服务局是正规的单位吗

是。通过查询咸宁市人才服务局*得知,该服务局*是经过法律允许以及工商部门核准的部门,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正规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十分可靠,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也都是正规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市人才服务相关工作”。

2022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5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5人】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2: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活动,全区18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重点高校引进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引进条件

1.全国“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并满足事业用人单位相关岗位招聘条件;

2.具有**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2022年应届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双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内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咸宁市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将附件2《咸宁市咸安区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资格审查的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均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到《岗位表》指定邮箱。

*:咸安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5-8328247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2: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2)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3)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经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公开比选、考核考察、体检和实习

1.公开比选。根据报名情况,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公开比选,主要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公开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考察。根据比选成绩高低,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考察。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考核考察评定。

考核内容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岗位专业能力需求设置考题,了解考生岗位适配度。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照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3.体检。考核考察后统一组织体检,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实习。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引进单位实习,实习期两个月。因实习不合格或主动离岗造成空缺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公开比选成绩和考核考察情况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津贴。实习期满后,对实习合格并最终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补发实习期间工资缺额部分。

(三)办理引进手续

区委人才办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三、聘用后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按规定使用事业*,引进单位满编的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

2.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含两个月实习期),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其中,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和十二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享受七级、八级职员和管理九级工资待遇。

3.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含1年试用期)。引进人才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咸安区各类招聘(录),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已发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4.引进人员由区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5.对引进人员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6.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公租房;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学生,申请公积金住房*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并给予8000元至10000元的购房补贴。

7.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8.本次引进的人才作为全区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对于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对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选调到*政机关任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控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0715-8328247。

1.2022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

2.2022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快推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进一步强化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咸安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9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3.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

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至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后政策待遇

1.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引进的人员由区财政按照“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

2.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0.8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4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2.16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600元)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区财政各承担50%。

3.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使用用人单位的事业*。

4.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其中,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5.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

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

对在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级、八级岗位。

6.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以上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7.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住房*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

8.对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9.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取消相应待遇,并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聘用程序

(一)查询岗位

咸安区拟引进人才39人,详见《咸安区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录咸安区人民*网()查询。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人。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5日17:00时截止。

报考人员填写《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由各用人单位受理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至用人单位,报送时间到2023年3月15日17:00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

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拟于4月进行,分为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其中医疗岗位不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由面试直接确定考察人选。

区人社局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1.专业水平测试。

专业水平测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

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经资格审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可以开考。

笔试成绩将通过咸安区人民*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其中医疗岗位面试工作由区卫健局单独组织实施。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含本科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用人单位*委(*组)专题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

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如无人可递补,用人单位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该岗位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经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咸安区人民*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安区人民*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4.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

对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各用人单位*委(*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公告由*咸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

附件:1.咸安区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2.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咸安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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