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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网?2022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网?2022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737-4628168。

湖南城市学院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简称“湖南城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教学建设

该校有*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级特色专业1个、*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

*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

省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省级重点专业:城市规划、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城市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离长沙市城区40公里,交通便利。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6.45亿余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89万册,电子图书214万册。

第三条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新型城市化主战场,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7年并列第一获批“湖南省2020-2023年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五条现有专任教师1115人,正高级职称134人,博士335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特殊津贴专家等*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6人(次)。

第六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设有城建类、信息制造类、管理与文化服务类和基础类等四大类学科专业群,13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为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和音乐学等13个专业是湖南省“双一流”本科专业。

第七条学校拥有以土木工程*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代表的34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拥有*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28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第八条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益阳市人民*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与南县人民*联合开办了省内首个“乡村振兴规划学院”。与益阳市、嘉峪关市、长沙高新区、祁阳县等10余个*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与*核工业**(中核)、*建筑工程*有限*(中建)、*铁路工程*有限*(中铁)等400多家知名*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

第九条学校拥有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智慧城市研究院等4家校办企业。其中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在湖南省二本院校中独一无二,是“*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年产值达2.2亿元。

第十条 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简称中新合作办学),由湖南城市学院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项目评估;与加纳海岸角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

第十一条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5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2017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9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任务的文科、理科、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2020年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英语、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等48个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按规定引进新西兰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课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教师来我校授课;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课程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湖南城市学院相关规定,可获得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湖南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原则上不超过102%。

第十八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数、外权重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录取原则分别为:

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五个专业,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高考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进行培养。2020年英语、商务英语按外国语言文学类招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按材料类招生。

第二十三条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湖南省农村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六年制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三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在内的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三十二条学校选拔遵守*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核合格。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的规定和保密制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三十四条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

第七章奖、*、助学措施

第三十五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特等奖学金为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为8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5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300元/年。此外,特别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六条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给予特困补助,补助标准按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入学前向新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

第三十八条学校可向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第八章其他规定与优惠政策

第三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转专业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413000

电话:0737-4628858(招办兼传真)

0737-6110025(纪委办/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网址:*hncu*

湖南城市学院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

湖南城市学院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条件如下:

1、小学教师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9分(589分考生语数外总成绩不低于274分)。其中,有效录取分数线600分(600分考生语数外总成绩不低于260分)。

2、幼儿园教师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28分。其中,有效录取分数线532分(532分考生语数外总成绩不低于242.5分)。

3、特教教师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2分。其中,有效录取分数线545分。

定向师范生毕业后,须按照入学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回报考签约地的偏远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毕业前即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6年后,统一纳入旗县(市、区)域内城乡教师交流范围。

湖南省定向师范生常见的分为4类

1、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招生学校为:湖南省师范大学、湖南省农业大学、湖南省科技大学、湖南省工业大学、湖南省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等。

2、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招生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省理工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省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省科技学院等。

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等。

3、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招生学校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师范学院湖南省文理学院、湖南省城市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

4、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招生学校为:湖南省师范大学、湖南省农业大学、湖南省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方向)等

2022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为湖南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

第三条学校位于*森林城市、*卫生城市——湖南省益阳市,紧邻省会长沙,有高铁直达,办学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第四条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级众创空间单位、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拥有土木工程*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第五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湖南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达到要求的,可获得由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获得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达到要求的,可获得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任组长、纪委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任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具体招生科类、专业和计划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2%以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不退档。投档原则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无专业分数级差”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认可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以综合分投档的,录取规则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执行;非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是英语授课。

第二十一条涉及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高考加分等档案材料、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等在内的全面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二十七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八条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置了奖、*、助、勤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电话:0737-4628168、4628858(兼传真)

0737-6110025(纪委/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网址:*hncu.edu*

*:zs@hncu.edu*

湖南城市学院升一本改名什么了

湖南城市学院升的是省内一本,没有改名,还叫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城市学院(Hunan City University),简称“湖南城院”。

由湖南省人民*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湖南城市学院师资力量

截止到2021年5月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4.81亿元。纸质图书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37万册。

教职工1513人,其中专任教师1201人,教授140人,博士36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特殊津贴专家等*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4人(次)。

“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56%。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315余人。

以上内容参考湖南城市学院-学校概况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有哪些专业介绍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公立学校,成立于1993年。学院现有在校生近3万人,有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和留学生四个层次的学生群体。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强大的教学科研实力。学院素有"*城市学院之最"的美誉。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公立学校,成立于1993年。

湖南城市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汉语言文学文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3环境工程工学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管理学5旅游管理管理学6体育教育教育学7物理学理学8通信工程工学9复合材料与工程工学10网络工程工学11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学12舞蹈表演艺术学13视觉传达设计艺术学14风景园林工学15工商管理管理学16经济统计学经济学17电子信息工程工学18音乐学艺术学19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学20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湖南城市学院复合材料与工程介绍复合材料与工程是2017年开始招生的重点建设专业,以“立足湖南,培养与城市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高分子材料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办学思想,注重应用能力和劳动品质的培养,紧密结合益阳“电容器之乡”、“竹子之乡”和“苎麻之乡”的优势资源和学校城市规划、土木建筑的特色,人才培养及科研以储能材料、建筑用复合材料的基础研究及开发为主导,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复合材料与工程的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技术应用知识,具备较强的复合材料设计制备、材料分析及研究、基本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在建筑、能源、轻工、医*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开发、材料设计、工艺与设备设计、应用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2人,其中教授7人,副高人员8人,博士(含在读)14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人。近年来,本专业教师公开发表论文180余篇(含SCI、EI论文52篇),主持科研项目51项,其*家自科基金2项、省级项目27项,获省市级奖励12项。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现有实验室设施总值达340万元,建立了基础化学实验室、材料成型加工实验室、材料性能测试实验室等,实验用房总面积1200m2,实验设施能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近年将利用中央财政、银校合作等进一步夯实实验软硬件条件。基于材料专业的发展,已与湖南中财化学建材有限*、湖南益丰新材料有限*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基地,与湖南益阳管子包装材料有限*、湖南益阳市科实达电子材料有限*、湖南邦弗特新材料*、湖南映宏科技*、湖南美程科技*等多个实习基地,这对学生的实习、就业、创新创业及教师科研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湖南城市学院安全工程介绍本专业招收理科类学生,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一、专业培养目标

安全工程(土木工程领域)专业培养适应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新工科培养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安全管理、施工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土木工程相关的施工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从事土木工程安全领域的管理、施工、职业健康防护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办学历史及特色

安全工程(土木工程领域)专业于2017年2月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开办,同年9月正式开始招生。

三、师资队伍

安全工程(土木工程领域)现有专任教职工10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5人,学士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达90%以上,副高职称人员2人,中级职称人员6人,初级职称人员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20%,中级职称人员占60%。

四、主要专业课程和实践

专业理论课程主要有《安全学原理》、《安全法规》、《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评价与预测》、《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含砌体结构)》、《电气安全》、《建筑施工设备安全》、《建筑消防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土木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职业卫生与防护》。此外,还开设了包括《认识实习》、《测量实习》、《施工实习》、《毕业实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课程设计》、《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课程设计》、《建筑消防工程实验》等专业实践课程。

安全工程(土木工程领域)专业现有力学实验室、建材实验室、土工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本年度正计划建设安全工程教学科研实验中心,下设三个实验室:应急救援实验室、安全人机工程实验室和机电及设备安全实验室(含VR/AR安全教育体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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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离长沙市城区40公里,交通便利。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81亿余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37万册。

第三条学校立足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学校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20年作为湖南省拟*硕士学位正选单位推荐到教育部审批,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五条现有专任教师1201人,正高级职称140人,博士36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特殊津贴专家等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4人(次)。

第六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有13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专业为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6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5个专业是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城市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第七条学校是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众创空间单位,拥有34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28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第八条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益阳市人民*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在省内首设“乡村振兴规划学院”。学校与*核工业**、*建筑工程*有限*、*铁路工程*有限*等400多家知名*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

第九条学校拥有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湖南城市学院检测中心有限*等校办企业。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是“*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达2亿元。

第十条学校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拥有孔子学院。

第十一条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校毕业生毕业五年薪酬位列全省高校前列。

第三章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任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工程造价、交通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经济统计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英语、商务英语、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思想政治教育等51个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按规定引进新西兰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课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教师来我校授课;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课程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获得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不超过102%。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投档成绩高低,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投档原则进行录取。投档原则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由高到低排序(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原则)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第二十一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地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原则上学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三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高考加分等档案材料、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等在内的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三十一条学校选拔遵守*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核合格。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的规定和保密制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三十三条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七章奖、*、助学措施

第三十四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优秀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其中,*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包括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元/年。

第三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补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对家庭发生变故、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第三十六条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入学前向新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

第三十七条学校可向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其他规定与优惠政策

第三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转专业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413000

电话:0737-4628858(招办兼传真)

0737-6110025(纪委办/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网址: **hnc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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